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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25 20:05: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省驻盐指导组相关要求,根据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育引导干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把教育整顿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干实事、求实效、创实绩的优良作风。通过走出去、沉下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

  1.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开展党史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组织开展“逐梦建党百年、给党说句心里话”主题党日活动、“弘扬铁军精神 争当检察先锋”现场教学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政治定力、前行动力、实践能力。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各部门

  完成时限: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全年

  2.组织党员、干警围绕“对照党的人民立场来检验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党的忧患意识来检验斗争精神勇不勇、对照党的实务导向来检验工作作风硬不硬”开展“三对照”大讨论活动,深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各部门

  完成时限:队伍教育整顿期间

  (二)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认真梳理存在问题

  1.深入开展法治宣讲,组织青年检察官宣讲团“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进一步提升“检务进基层、检察官进网格”工作实效。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通过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4月9日前

  3.各部门根据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内容举措并形成工作方案,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4月9日前

  4.对各部门提交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逐一审核把关,对问题找得不准、措施定得不实的,不予过关。

  责任部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2021年4月15日前

  (三)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履职尽责办好实事

  1.项目名称:牵头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社会宣讲。充分运用以案释法、公开听证、庭审观摩、代表委员活动等方式,依托“两微一端”、网络报刊等宣传平台,提升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发动群众提供涉窨井盖问题线索,预防涉窨井盖案件发生。二是依法精准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重视做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侦查人员准确适用罪名、开展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对于涉窨井盖刑事案件,组建专业的办案力量进行办理,做到快捕、快诉,提高打击效率。三是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治理。在办理涉窨井盖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发现管理漏洞或者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类案分析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完善管理措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责任部门:一部

  完成时限:全年实施

  责任领导:陶运梅

  2.项目名称:组织“送法进企”。

  一是创新“1+2+N”服务机制。即党组带头+两个支部结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方式,紧盯服务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现实需要,开展“科级以上干部挂钩服务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和一线项目施工现场,形成问题清单,为加强社会治理提出检察方案。二是打造“点餐+自助”检察护航平台。不断优化“网上+掌上”检察院,建立检企党组织联络微信群,优化检察e站,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定期推送案例资讯,助力企业风险防控与生产发展同向发力。三是搭建检企连心桥。开展检企党组织“组织、队伍、活动、品牌”四共建,组织党员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送法进企·牵手共赢”等活动。。

  责任部门:一部、二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陶运梅

  3.项目名称:维护涉民营企业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排查辖区内监管场所服刑人员是否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身份,对守法合规企业,因急需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业务的,协调监管场所为服刑人员开辟会见“绿色通道”,并监督有效实施。二是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对于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请假的,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在核实情况后依法准假,保障在矫涉民营企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服务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二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陶运梅

  4.项目名称:检察官巡回进网格。

  一是与街道对口挂钩,由检察官定期在各社区巡回服务,收集社情民意,重点了解群众民事法律需求,结合“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开展法律宣讲、纠纷化解、咨询帮助等活动,帮助居民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二是注意发现和收集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反映和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改进提升,体现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和社会责任。三是在“非法集资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发普法宣传册和惠农政策解读宣传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陶运梅、林宁

  5.项目名称:进一步保障律师职业权利。

  一是通过电话、短信或者书面等方式及时将案件退查、重报、改变管辖、提起公诉等情况告知辩护律师。二是引导律师自行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绑定案件,实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三是为律师提供预约阅卷服务和电子卷宗。

  责任部门:四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责任领导:林宁

  6.项目名称: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聚焦“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积极回应社会新期待。“衣”,重点关注近期办理的假冒名牌服装、名牌化妆品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探索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食”,结合疫情防控,重点关注走私冷链食品等案件,适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住”,重点关注小区公共安全、人居环境、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持续加大损害公益行为的治理力度;“行”,重点关注“无码老人出行”,在前期摸排走访、联合倡议的基础上,制作公益宣传片,及时跟踪回访,督促取得实效。

  责任部门:三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林宁

  7.项目名称:建成未成年人办案中心。

  一是推进建立集检查、取证、救助功能的“一站式”办案机制及场所建设。二是加快建成以“串场河风景带法治教育中心”与“本院未检办案中心”为两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部门:一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陶运梅

  8.项目名称:关爱特殊群体。

  一是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对于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二是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犯罪,用心用情办好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案件,特别是“讨薪维权”案件,维护农民工权益。

  责任部门:三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林宁

  9.项目名称: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一是扩大法治宣讲员队伍。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在校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在案件高发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常态开展普法教育。二是开展“小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开展超市、小卖部烟酒回收、POS机管理、纹身店医疗卫生准入等检查治理活动。三是加强检校共建。继续发挥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建的“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平台作用,通过检校共建、法制讲座等方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责任部门:一部

  完成期限:全年实施

  责任领导:陶运梅

  10.项目名称:开展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专项活动。

  一是着力优化金融犯罪办案团队,发挥“开检讲堂”载体作用,凝聚办案共识、提升专业素养。二是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市区入户盗窃案件频发”“拉车门”等市域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撰写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三是注重宣传引导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开展“谨慎理财,远离非法集资”等法治宣传活动,鼓励群众积极防范、举报金融犯罪;结合“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汇编典型案例,致力提升防范意识、形成打击合力。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完成时限:全年实施

  责任领导:陶运梅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引导。要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在学习党史中不断滋养初心使命,汲取勇气力量,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增强全体干警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将作为省级指导组评估验收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安排,做到走出去、沉下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把存在问题查准查清,把整改措施落细落实,有力有序推进活动。要围绕办实事重点任务和项目,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序进度要求抓好本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

  三、强化督促指导。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督查推进。要对各部门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细化工作方案逐一严格把关,确保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