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刚
峨边彝族自治县地处四川省西南小凉山,彝区、山区、贫困地区三重特色叠加,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2017年11月15日,在该县白杨乡瓦洛村发生的一起血案惊动了全县彝汉同胞。犯罪嫌疑人邛某与妻子娜某因离婚赔偿发生纠纷,在村广场旁邛某持刀捅向娜某家三姐妹,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接到电话,我立即带领刑检部门检察官一起赶赴现场。认真查看后,我们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初步的侦查方向和意见,并安排侦查监督部门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邛某很快归案,今年2月12日,该案移送至乐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顺利侦破,本来可以喘口气了,可案发现场被害人家属及其年幼子女悲伤无助的神情却不时在我脑海中浮现。我放心不下,又重新返回案发地,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走到村广场边上,刚好遇到两位老乡,便和他们拉起了家常。“哎,造孽哟,两家的娃娃们怎么生活啊?”“老乡,你能不能具体给我讲一下这几个人的家庭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的,就晓得他们几家都是村子头的精准贫困户。”听完老乡的话,我便匆匆跑到村委会,详细询问这几个家庭的情况。
经核实,这三个家庭都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多、收入低,加上每家都供养了几个孩子读书,本来家庭经济就比较困难,因这场变故更是雪上加霜。考虑到3个家庭的实际困难,我和副检察长牟颇文琴及控告申诉科的同事们共同商讨,决定对这3个家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根据我院与自治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的《脱贫攻坚中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救助程序迅速启动。为确保救助金能够更大程度地解决3个家庭的生活困难及子女就学问题,经我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讨论和上级批准,决定对娜某姐妹三家分别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今年3月29日,当我把救助金交到被害者年迈的父亲手上时,彝族老人不停地说着谢谢。事后,我与民政部门联系,将邛某的3个孩子纳入“事实孤儿”范畴,给予长期救助,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持续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