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坤
乐山市金口河区是四川省唯一不对外开放地区,自然风光秀美,民风淳朴。
今年1月24日上午,在我区金河镇铜河村的村委会,彝族同胞碾朵达布给我递来一杯自制的泡水酒说:“检察官,请你一口干了它!”
看着这杯酒,我想:按照纪律,工作日不准饮酒,肯定不能喝。但是不喝,会不会影响这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和解?
时间回到2017年5月15日,碾朵达布在金河镇铜河村卫生院与值班医生牟某等人发生争执。随后,碾朵达布电话邀约了3名彝族同乡,对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导致3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报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
在看守所,4人后悔不已。碾朵达布抱着头说:“检察官,我错了,那天我喝了酒。我家里就靠我打工来生活,我如果坐牢,老婆和娃儿可咋办啊。”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也是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对于自己的行为均后悔莫及。我又走访了大量证人,发现双方发生争执,被害方牟某也要负一定的责任。综合四人的社会危害性、悔罪认罪态度等因素进行判断,我认为无逮捕的必要。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不捕后,诉讼程序仍要进行,4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至法院,很可能会被适用缓刑。但这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内心隔阂是否能真正消除?为何不在公诉环节,就给他们搭起一个沟通的桥梁?于是,我们会同区民族宗教委员会一起研究,决定将本来只是在彝族同胞之间表达最高歉意的传统方式“红脸皮”(敬酒喝酒后双方脸红代表谅解)引入本案的刑事和解程序。通过传统方式表达最诚恳的歉意,来争取被害方的谅解。
1月24日上午,由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人员带着4名犯罪嫌疑人来到被害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在完成了庄重的敬酒环节后,4人又向我敬酒。就在这时,我的酒被被害人牟某一把拿过,牟某对4名犯罪嫌疑人说:“检察官的这一杯我代他喝了!你们今天带酒来敬我,给我道歉,我很感动!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也请你们原谅!”
最终,案件以情节轻微不起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