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说|"物证恢复"打消拖延侦查的企图
2017-12-19 15:10:00  来源:

  2016年3月,山东济南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破获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多次曝光。我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非法经营疫苗案专项工作组,全面排查,深挖非法经营疫苗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

  我院在摸排过程中,一直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搜集案件信息,为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利用检察侦查信息平台、公安情报信息平台、警钟平台等,收集相关人员的背景、车辆、房产、银行交易、外出等信息,通过分析研判精准锁定初查对象王某。

  经查,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王某任微山县付村街道卫生院副院长、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在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无疫苗销售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个体经销商陈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不符合冷链运输条件的二类疫苗1600余支,用于辖区内群众接种,获利4万余元据为己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疫苗经营与流通管理秩序,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7月25日,我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王某立案侦查。

  王某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预审一开始就心存侥幸、混淆视听,对检察官的讯问避重就轻,一味强调其从陈某处购买少量问题疫苗均用于家人接种。

  我们相信,任何职务犯罪都会留下蛛丝马迹,遂及时对王某的办公电脑、手机、U盘等介质进行“物证恢复”,从中提取近几年预防接种记录,与卫生院从正规渠道购进疫苗数量相形对比,又从他手机读取了与陈某短信及通话记录,其渎职犯罪的故意显露无遗。在铁证面前,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打消了其企图利用血压高等身体原因拖延侦查的念头。该案于2016年8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月19日向微山县法院提起公诉。

  为办好这起全省疫苗渎职案件中的首例庭审案件,我多次听取案件汇报,督促指导办案并就案件法律适用等有关问题与法院沟通交流,并主动要求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讨论案件,提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

  2016年10月12日,王某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微山县法院开庭审理,在依法判决时,法院采纳了我院量刑建议。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该案是山东省首例一审宣判的“疫苗事件”相关渎职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判决仅用了三个月时间。2017年10月10日,该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反渎精品案件”。

  (梁玉志系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辅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