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征某某盗窃案一审宣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征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
“植”此青绿 “益”往无前 | 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召开
喜报 | 我院代表队在区纪法知识竞赛中获一等奖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一行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调研
盐城开检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