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伍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伍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高墙警钟 法护归途 |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我院干警在全市办案故事讲述比赛中获佳绩
强国复兴有我丨“栀子花开” 守护少年的你
【喜报】我院干警在区理论宣讲展示活动中获二等奖
盐城开检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