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等二人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以郑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盐城经开“法治号舰队”入校园
守密慎为 共筑防线 |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保密专题培训
检察护企 | 锦旗“红”点赞“检察蓝”
【缅怀先烈 感恩奋进】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盐城开检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