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出台《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2017-01-05 09:55:00  来源: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意见分别从把握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内容、创新方式途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深化检务公开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程序公开与实体公开并重,依职权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依职权公开主要包括:检察职能等方面的公开;贯彻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决定、创新举措、重大活动安排等;高检院出台司法解释、本院及上级院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有关重要规定的内容和背景;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理进展和处理结果;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民事行政)决定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重大疑难、群体申诉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或申诉人不服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重复上访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检察机关部门预算、决算(含“三公”经费)情况;实名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结果等。

  《意见》强调,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依法、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检察信息,切实变单向公开为双向互动,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同时要积极推进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新闻记者等特定社会群体的检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编辑:辅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