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问责利器 推动责任落实
2017-11-23 15:23:00  来源: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是中共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座里程碑,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重要核心部门,要积极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将管党治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要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综合利用媒体、报纸、微信等各种途径对《问责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努力把《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真正刻印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使其正确认识权力与义务、责任之间的关系及失责后果的严重性,从而时刻绷紧遵规守则的“紧箍咒”。全区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学习、学深一步,全面掌握其内涵和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条例要求和与执纪监督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形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行动自觉。

  二要从严追责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回”。解决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有赖于高举问责利剑,以问责促担当。我们要按照问责条例的要求,严格监督、抓好典型、严肃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敢于“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警醒起来。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宽软松现象和尚处在萌芽状态的问题,突出发挥好问责“预防针”的作用,通过“问”的方式加以提醒注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给予指导和纠正,防患于未然,让监督执纪中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准确领会和把握好四种形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运用纪律审查这个最具威慑力的手段,将纪律审查与问责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各种不履行职责、违法履行职责和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注意发现线索,抓住典型,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让失责必究成为常态。

  三要完善制度规范。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完善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典型问题责任追究制度、提醒诫勉谈话制度,进一步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确保问责全覆盖、无禁区。要细化问责举措,问责决定作出后及时宣布,责成被问责对象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案件背后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进行及时问责;落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重要问责一律进行公开曝光,真正发挥问责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让《问责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倒逼党员干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四要带头率先垂范。《问责条例》瞄准的是各级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盯住的是关键岗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强化管理监督,敢于较真碰硬,把手电筒对着自己照,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觉履责。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摆进去,切实强化担当精神和担当意识,对监督责任缺失、“监视”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加强自身问责力度,从而推动《问责条例》的落实。

  编辑:辅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