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湖北调研时指出:“抓检察事业,谋检察工作,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履职尽责上。离开办案,法律监督、检察监督、司法监督都是空的。”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在邢台调研时强调:“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使检察人员把注意力转移到检察主责主业上来,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重大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邢台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重塑检察自信,以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统领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奋力谱写邢台检察事业新篇章。
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善于运用政治思维政治智慧,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检察机关讲政治就是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重要国家政权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是对检察机关、检察队伍的政治要求,也是做好检察工作最根本的保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置于党中央绝对领导下,当检察工作的实干家。检察机关讲政治就是要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四个全面”“五位一体”中来认识,重点关注扫黑除恶、金融风险、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与司法密切相关的工作,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适用法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努力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得以实现。检察机关讲政治就是要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要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和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国家政权安全、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司法保障。
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健全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牢牢把握公诉职能的中枢、核心地位,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之间的互通互联,有效将“碎片化”的监督职能汇聚起来,探索建立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检察一体化监督机制。完善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探索非典型性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新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就检察机关可以保留的部分侦查权进行调研。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融入司法办案中,促进公诉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构建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核心,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公益诉讼新机制。把公益诉讼作为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加强民行、公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就案件线索梳理、移送等事项建立常态化机制。高度关注党委关心、媒体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从网上舆情、社会反映以及“两法衔接”平台中发现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积极构建以“网上检察室”为基础的智慧规范办案监督新机制。探索推出由智慧侦查监督系统、智慧审判监督系统和智慧刑执监督系统三部分组成的“网上检察室”,通过应用智慧规范办案平台,发挥信息技术高效、智能、精准处理数据的优势,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创新建设全诉讼程序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全覆盖,在全市政法机关部分形成以“一码全程跟踪、一网多维监督、一键即时展示、一地集中保管”为主要架构的管理模式。该探索在全省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创新项目大赛中荣获金奖,被评为河北省2016年度“十大法治成果”。持续推进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建设。今年4月,又实现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3.0版升级。该评查系统步入全国检察机关领先行列。省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推广这一做法。
重点从“六个履职”入手,努力锻造一支讲政治、爱人民,有本领、敢担当,知敬畏、守纪律的过硬检察队伍。忠诚履职。核心是“信念”。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的自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勇于维护公平正义、勇于维护人民利益,自觉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强推进者。依法履职。核心是“规范”。要按照法定标准、程序、步骤、方式、方法履行职责、办理案件。全面履职。核心是“一体化”。全体检察人员都要立足本职,顾全大局,推动的每一项工作、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考虑检察事业发展,考虑检察公信力,既要自身尽职尽责,充分认识上下司法程序的衔接性,更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体检察工作有序运转,从而达到法律目标追求的一致性。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等手段,实现职能的一体化。积极履职。核心是“担当”。要主动承担起建设法治社会重任,深刻领悟司法理念的精髓,把正确司法理念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对标先进、赶超先进。精准履职。核心是“实效”。切实在办案中体现检察机关的贡献和价值,切实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落实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中。廉洁履职。核心是“自律”。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这“六个履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因果相向的关系。其中,忠诚履职是灵魂,依法履职是天职,全面履职是基础,积极履职是要求,精准履职是效果,廉洁履职是保证。
突出抓落实导向,创新检务督察考核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以督察考核助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新路径。建立督察考核制度。制定《督察考核实施办法》,涵盖机构人员、对象内容、程序方式、结果运用和纪律责任等内容。成立督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察考核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两个督察考核小组,专司督察考核工作,分别负责督察市院各内设机构及其派驻检察室和基层院。明确“6+N”督察考核内容。“6”即巡察、督察、评查、评估、党建、考核等6项明确职责,分别是巡察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督察阶段性工作、重点案件办理以及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评查检查案件质量,评估基层院“八化”建设内容,督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组织活动情况,考核全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N”指市院党组决定和各条线提出的需要临时督察的工作。推行“1+X”互动模式。“1”代表督察考核办,“X”代表相关部门。督察考核办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向相关部门通报督察情况;各业务条线、各综合部门、各基层院积极配合,向“1”提供督察事项建议并反馈落实结果。注重结果运用。做到“三个结合”:即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严明纪律与严格处理相结合,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政治部承担的考核职能转至督察考核办。该做法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最高检、省院、省市委刊发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