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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罚相当
2018-09-20 11:31:00  来源:检察日报
 错罚相当
操余芳
  9月16日下午1点左右,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第二中学高一新生张某宇在被罚“蛙跳”过程中倒地,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18日,新邵县县委宣传部向澎湃新闻发来的情况通报称,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县纪委监委和县教育局已对相关4名责任人立案调查。

  9月18日下午,死者家属向澎湃新闻介绍,学生名为张某宇,16岁,今年以772分的好成绩考入新邵县二中,身体强壮,好动。

  “事发在星期天下午1点左右,小孩午休时和同学讲话被班主任发现。”家属介绍,张某宇的行为被班主任谢某发现后,罚两名说话的学生到操场“蛙跳”。

  看过事发监控视频的家属向澎湃新闻讲述,“蛙跳”地址选在了一段长约20米的陡坡下往上跳,张某宇被要求双臂紧扣在身后,视频中,张某宇从坡下跳到坡顶端后,突然倒地。

  家属提供的死者在医院的照片显示,小孩的嘴角、耳朵和鼻孔里都有流血痕迹。

  新邵县县委宣传部在通报中称,经公安机关查明,9月16日13时许,张某宇与同学周某在校午睡时违纪,班主任谢某将两人喊去操场进行教育。谢某在去操场的路上罚两人蛙跳,张某宇跳跃了约20米距离,突然后仰倒地昏迷。谢某等老师立即紧急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新邵县纪委监委已对校长谢某立案调查,县教育局已对班主任谢某、政教主任蒋某、副校长龙某立案调查。相关善后事宜正在妥善开展。

  摘自9月19日澎湃新闻

  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张某宇被罚陡坡蛙跳死亡,花样少年的生命就此终结,无疑是一场悲剧。

  媒体上不时有家长或学生控诉老师体罚侮辱学生的信息,点开这类新闻的网友评论,各种观点都有。笔者回忆了下自己的学生生涯,午休捣乱、早自习迟到、作业未完成等都有过,也曾被罚站,放学后不许回家吃饭,甚至挨过老师教鞭。我和父母亲都不曾责怪老师,大概是因为教鞭不过是“高高地举起,轻轻地落下”罢了。倘若身上出现了伤痕,我想父母肯定也会恼怒吧。

  张某宇午休时间和同学说话,会影响需要午睡的同学;班主任将其带出教室进行批评教育,也没啥不可以,但最终发生了悲剧。学生的死,一定出乎老师预料。既维护纪律,又保证学生安全,老师惩罚学生的“度”在哪里呢?

  类比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笔者认为,老师可以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大小,作出与学生错误行为相当的惩罚。比如,违反学校规定在课堂使用手机,老师可以没收学生手机,并立刻将没收手机当着第三人装订到信封中,放学时予以归还;对午休吵闹的同学,老师可将其带离教室,带到某一有监控的办公室和老师们在一起。但有一点,他的惩罚不能超出教师权限,比如学生发生严重打架斗殴,正确的做法是交由警方处理,而不是教师上手把学生揍一顿。这一悲剧中,学生因为说话被罚蛙跳是否超出那个“度”,人们自有判断。

  (本期坐堂 操余芳)
  编辑:陈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