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41项业务主要办案指标中有11项位居全国第一,29项位居全国前列,一批案件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件、精品案件。
3月6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接受12家全国重点新闻网站在线访谈,就2018年江苏检察机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要求,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作了阐述。其中,围绕着“两个关注”“专业化”“理念转变”等关键词说办案谈贡献,娓娓道来,内容丰富,体现了司法担当和检察情怀。
“两个关注”:
积极有为做好“必答题”
2018年,面对社会各界对转隶后检察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存有疑惑,检察人员自身也有迷茫,检察机关如何用行动来回答履职“必答题”?
刘 华: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保持定力、务实作为,带领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要求,切实把握转隶之转机,积极以有为求有位。
为此,江苏检察明确提出了“两个关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履职中要关注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知道他们在关注什么、推进什么;关注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看他们在意什么、需要什么,从而找准新时代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比如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着力防范化解的一个重点隐患。检察机关对这类犯罪的查处和防范,就能有效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为此,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纪要,出台非法集资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加强指导和督办。
一年来的积极主动作为,不仅使全省检察机关渡过了转隶后的关键转型期、翻开了履职新篇章,而且赢得了新的有为有位。2018年,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江苏省委娄勤俭书记相继调研指导江苏检察工作并给以充分肯定;江苏省委专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开展专题询问。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4次对江苏检察工作作出批示,今年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省人代会上的赞成率达96.29%,创历史新高。
民营企业首登省检讲台,为全省检察官讲课。
提升专业化:
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筹
2018年江苏检察将专业化作为关键词,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江苏检察机关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有哪些经验成效?
刘 华:专业化是检察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做优做强“四大检察”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是高人一等,但确实要技高一筹。检察院处在诉讼的中间环节,我们的办案过去常被一些人认为是走走程序、过过手,这里面既有过去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也反映了检察机关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所以我们提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紧要的是提升专业水平。
一是找准检察作为,提升办案的贡献度。为此,我们要求每一名检察官在办案中不满足于捕了、诉了、判了,还要看在这个案件中你发现了什么疑点问题,补充认定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决定了什么,从而引导大家切实发挥和提升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分析、综合判断运用事实证据以及对法律政策的准确理解适用上的专业水平,这就是检察的贡献度。
二是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化属性。2018年5月,我们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省所有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的试点工作;到今年3月底,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也将全部改革到位。
三是加快专业办案团队建设。就是要培养检察办案的一支“特种兵”队伍。去年我们专门出台优秀办案团队评价办法,并从全省三级院选出11类55个办案组,在省级层面进行重点培育,通过搭建平台、评选激励,努力打造一批精英办案团队,切实发挥他们在办理重大复杂专业案件中的尖兵利剑作用,也引领带动整个检察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提档升级。
此外,在教育培训方面,我们也积极适应专业化要求进行改革创新。
通过这些措施,江苏检察办案的质量水平有了稳步提升。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无罪案件同比下降30.8%,41项业务主要办案指标中有11项位居全国第一,29项位居全国前列,一批案件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件、精品案件。但是专业化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检察院依法办案为群众讨薪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江苏经验示范全国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2018年江苏检察机关办理了“英烈名誉保护公益诉讼案”、“昆山反杀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得到了社会公众认可,江苏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些什么经验?
刘 华:越是大案难案要案,越是考验司法机关的办案智慧和专业能力水平。如果在这些案件的办理上有错误和偏差,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极大的,甚至足以抵消我们办理成百上千个其它案件所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这就是“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个典型案件就是一个活的司法政策”。
我在下去调研、与部门研究工作、听取案件汇报时,时常会听到这样一些回答:某某工作、类似案件过去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干的、这么办下来的。我们一些案件办理出现偏差、产生不好的效果,许多也是因为受到传统理念、惯有思维的影响。这也促使我们下决心去改变,要求我们的司法办案要勇于破除不合时宜的传统理念,善于因时应势、与时俱进。
为此,我们切实增强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突出抓好重大有影响案件的办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2018年,江苏有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数量居全国第一。
回过头来看这些案件的办理,有三个方面值得总结:
一是要有快速反应和有效指导机制。我们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报告、精准研判指导制度。
二是在办案中要树立全局思维。我们要求检察官办案不是简单遵从法条,而要考虑方方面面因素,做到眼睛向外,用力向内,心中想着大局大势,眼睛盯着国计民生,耳朵听着民情民意,手上才能办好案件。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对司法的理解力、判断力和把握力,在具体办案实践中多一份理性淡定、多一份关怀与担当,尤其是面对复杂敏感案件时善于作出价值判决,居中持平、找到平衡点,不就事论事、机械办案,不剑走偏锋。
三是善于借势赢得共识共赢。重大敏感案件涉及方方面面面的影响,需要寻求各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才能把案件办好。所以要善于向党委去汇报,向政府去沟通,向公安法院等部门去协调,向普通群众去释法说理,把事实法律、问题道理摆出来,把案件可能引发的风险、影响和危害讲清楚,自然就会取得共识和支持。
文字 特约记者 陈兴生 交汇点记者 宋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