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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凯东:三项机制压实党建责任
2019-05-22 09:48: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靶向发力,探索建立党支部工作每月提醒、重点任务限时交办、开展党建督察整改等三项机制,把党建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

  建立党支部工作每月提醒制度,把好“头道工序”。“学什么、干什么”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头道工序。我院党组经过充分调研,发现6个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学习不全面、不系统的情况,“三会一课”规范性不够。从去年6月起,我院每月公布党支部工作提醒单,提醒单既有共性学习内容,也有个性任务提醒。每月党建工作提醒制度既给党支部书记厘清了工作思路,也在党建工作“不降标准”的前提下,让党员干警有更多精力、更多时间投入司法办案。去年,我院较好地完成办案任务,其中两起案件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公告案例”,收到党建与业务双赢效果。

  建立重点任务限时交办制度,抓好“重点环节”。去年,我院开展党建惠民助企品牌创建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党建工作任务,在“阳光检察”母品牌创建总体安排下,我们结合争创任务要求各党支部创建子品牌,将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比如第四党支部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致力于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件,责令相关责任主体清理固体废物3900余吨、危险废物600余吨,为人民群众提供“阳光生活”贡献检察力量。经过一年多时间创建,“阳光检务”“阳光信访”等一个个党建品牌建设已经延伸到检察业务各个环节,呈现出“每个品牌均有特色,每项业务都有亮点,每个支部都有品牌”的生动局面。

  建立党建督察整改制度,做好“质量检验”。党建责任要形成传递链条,开展党建督察是我院抓好党建工作“质量检验”的有效方法。去年以来,我院将党建督察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通过用好党内工作方法、开展党建督察确保党建和案件质量“双提升”。如通过对34期案件质量管理通报的分析,我院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履行是否到位开展督察,督促相关党支部书记用好党内谈心谈话等手段,帮助多次被点名通报人员查找原因,挖出思想根源,从源头上解决案件瑕疵问题。我院还根据党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列出16个党建督察项目,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党支部记录不规范等21个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目前,涉及问题均已得到有效整改。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