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更重了”
北京海淀:监督制约覆盖全院全员全过程
12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谢龙平正在电脑前制作《流程监控日志》,日志内容包括了案件办理流程、法律文书制作、案件信息公开、律师辩护预约与代理、案卡填录五大类工作。“这是我每天都要做的工作,日志在季度汇总后,将向业务部门提交《流程监控报告》。”谢龙平告诉记者,这有助于总结规律性频发问题,督促业务部门整改。
该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戚进松将这种工作思路称为“大监控”。据介绍,海淀区检察院组建了批捕、公诉、监督三个审查组,对案件“受理”与“结案”两个关口进行精准审查,杜绝“带病案件”进入或流出。
这只是该院积极创新构建检察管理监督机制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该院共发起流程监控23238次,审查法律文书27585份,审查案件信息公开11658条,审查文书公开5651份。通过进一步深化、升级检察管理监督职能,海淀区检察院覆盖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监督制约网正在越织越密。
打造业务信息汇聚地
该院第九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王涛告诉记者,她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和12309中国检察网,采集各类重点业务信息,并向案件管理岗检察官收集前一天的流程监控日志。她还会通过由各部门内勤组成的业务分析团队,每日汇总各部门重点业务信息。通过以上工作,保证数据来源真实、可靠、统一。
据了解,海淀区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深度整合案件管理、控告申诉、调研检办、检察技术职能,专司检察管理监督职责,下设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其中,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案件,承担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文书公开、业绩考核、统计分析等工作;检察服务中心专司对外检察服务,统一接待信访网电和视频接访,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诉讼违法、公益诉讼、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统筹检察风险防控、检务公开、十进百家千人普法和平安建设工作。
“我们依托实体和网上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对检察管理监督职能进行深度整合,实现对全院案件、线索、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这样一来,就切实改变以往检察机关信息处理、数据统计分散于多个平台,信息隔阂、反馈不及时等情况。”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惠介绍说,“打造类似检察业务管理的总参谋部。”
实践中,海淀区检察院还在依托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前端与总部的科技支撑办案的衔接配合机制,及时启动技术性证据审查、专业同步审查帮助业务部门解决专业问题。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坚称自己案发前没有饮酒,但是通过查看餐厅的监控视频,犯罪嫌疑人有疑似饮酒行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案件承办人段冉及时向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提交了视频鉴定申请。通过对监控录像视频细致地分析,确认犯罪嫌疑人在就餐时与同桌的人饮用了同一液体(即白酒),从而认定犯罪嫌疑人系酒后驾车交通肇事。
检察业务信息的汇集地,关键在于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依托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和检察线索信息分析平台,开展流程监控、线索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确保业务管理监督工作全程留痕;依托网上检察服务中心,引导来访人员网上处理检察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与“一键式”办理有机融合;自主研发数据管理模型,对主要业务部门近五年的业务数据进行统计、比对,设立质量、效率、预警等关键指标,搭建覆盖全院、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人三级数据模型,有效抓取核心业务数据和重点关注指标;使用智能案卡填录系统,对批捕和起诉案件实现电子卷宗制作全覆盖,实现案件信息电子化、数据化……在海淀区检察院,信息化手段是业务数据采集的“必备法宝”。
同时,数据分析运用方面,海淀区检察院专门建立了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和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院检察业务数据运行、检察官履职目标完成、司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办案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通报,掌握业务运行态势规律,找准问题短板,提出改进业务工作建议。
“我们还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动态管理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采集检察官办案组信息,根据办案需求,对检察官办案组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工作均衡,人案匹配。”戚进松补充介绍道。
打造案件线索调度室
第九检察部统一管理各类检察监督线索,线索管理岗检察官收到监督线索后,立即进行审查,甄别线索属于哪一种类型的监督线索,录入线索数据库,按照移送机关、接收时间、线索类型等关键信息对线索进行编号,给线索贴上终身标签。同时启动线索评估工作,对线索事实较清楚,可以开展监督工作的线索,通过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线上平台,在7日内将线索分配至诉讼监督部门检察官审查办理。
海淀区检察院通过第九检察部对全院案件、线索进行统一调度管理,有效确保“收、转、督、出”一条龙动态掌握,保证全院业务的规范有序流转,防止发生业务差错,提高人案匹配度。
据了解,这里的统一调度管理,主要针对的是案件、线索、信访诉求三类。首先,是实现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建立案件分级机制,根据案件性质、涉案数额、情节后果、社会影响、案件来源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两大”和“两小”案件,对“两小”案件实行随机分案,对于“两大”案件实行指定分案,建立指定分案备案审查机制和适应提前介入、追捕追诉、专业办理等特殊情形的案件分配调整机制。同时,完善科技、知识产权、金融、轻罪等专业化案件识别和分流机制,配合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改革,对认罪案件进行区分,确保案件办理专业化分工落到实处。
该院第二检察部办案团队负责人王云光近日刚刚在系统里分到了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该案因涉案犯罪嫌疑人过百、涉案金额过百亿、涉案投资人过千人而被确定为重大案件,由检察长指定分给了办案经验丰富的王云光,并成立专案组,从而确保案件的办理效果。
线索的管理方面,则是设立线索管理办案组,负责诉讼违法、公益诉讼、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等线索集中受理、审查分流、跟踪督办及联合答复等工作。建立各类线索数据库和台账,定期开展线索分析和清理,防止线索流失,最大限度挖掘线索信息价值。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录入系统进行案件化办理,建立线索移送数量以及成案率指标考核制度,打通诉讼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渠道。
针对信访诉求的统一管理,记者发现海淀区检察院把重点放在了落实信访接待检察官责任制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上。该院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专职接待岗,实行检察官负责制,负责接待、管理,处置突发信访事项,对重大信访事项实行包案化解。同时,依托“检察业务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系统”,严格做到“即收即复,不超7日;接诉即办,及时处理;过程公开,随时查询;办结告知,3月为限”,让人民群众查询案件进展像网购一样方便。
采访当日,记者来到该院的检察服务中心,正好看到专职接待的检察官宋燕军正在拆阅一封当天收到的群众来信,检察官详细查看了来信后,将信访人姓名、电话和主要反映的事项录入线索台账,同时给实名信访人拨打电话,告知已收到他的来信,同时了解具体反映的事项和诉求。经过审查,检察官发现信访人来信主要是想申请监督,提交的材料齐备且符合受理条件,可以移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处理。于是他将该线索录入“检察业务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系统”,通过短信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了信访人。
不仅如此,该院还通过制定“三同步”工作落实方案,细化履职清单,设定检察风险防控考核指标,要求案件审结报告作出风险评估说明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及检察官的依法处理、风险应对、司法普法、信访接待、释法说理等职责。
打造司法办案监控阀
“责任更重了。”这是海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真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检察官管理方面的问题,并不仅仅来自于检察官个人自律和压力,更多的是需要单位形成一套科学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针对权力下放、捕诉一体可能带来的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尺度不一等风险和各项任务叠加出现的履职不平衡、不到位等情况,海淀区检察院选择打造全流程、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来织密监督制约网,实行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微观监督和宏观监督相结合。
据了解,今年7月起,该院检务督察部、第九检察部组成联合督察组,每月抽取若干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通过查看庭审现场、观看出庭视频监控的方式,重点围绕出庭规范着装、出庭规范用语、出庭支持公诉规范遵守、诉讼权利保障、庭审中指控和证明犯罪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察,形成督察台账和报告,每季度全院通报。这种延伸到出庭公诉、讯问取证等办案现场进行监督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流程监督力度。
12月被抽到督察的是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胡晓亮,他正在开庭的是一个妨害公务案件。督察员坐在法院的会议室,通过远程视频观看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胡晓亮告诉记者,现场督察,直击问题的方式,给公诉人更多的压力和动力,督促公诉人细致准备庭审预案,紧抠细节,倒逼公诉人追求极致,把主导责任履行好。
流程可控还不够,案件质量更是监督的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海淀区检察院对案件评查实行案件化办理,规范案件评查报告制作,建立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三级沟通,评查人员集体会商机制,要求评查人对评查结果承担评查责任等,确保评查质量。2018年以来,该院组织开展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法院一审改变定性案件、150件批捕起诉审结报告开展专项评查,对某区检察院44件存疑不起诉案件开展交叉评查,评查报告向检委会报告,向侦查机关反馈,组织业务部门检察官进行专题学习,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刘惠告诉记者,海淀区检察院目前共有108名检察官,该院实行履职目标量化管理,为所有检察官制定量化的履职目标,实行定期考核通报,并与员额退出机制挂钩,引导和倒逼检察官全面履职、兼顾平安建设。具体操作上,根据司法办案、检察监督和综合业务的工作特点,设置不同考核权重,通过指向性和区分度强的绩效考核,激励、引导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考核主要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强化对核心业务数据的考核,注重案件办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规范的全面考核。”
2018年以来,海淀区检察院共发布典型案例20个,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个,入选最高检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4个,提出法律适用请示获得上级院答复2份。实践中,为了进一步强化案例的指导作用,该院依托检委会讨论案件、疑案专家咨询、检察官联席会议、部门专业会商等平台,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参阅,报送法律适用请示等,提炼裁判要旨和办案经验,突出指控和证明犯罪的过程。“这也有利于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权力行使。”刘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