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方面的有关规定
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廉洁,现作以下规定。
一、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和区党工委关于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
严格执行省、市院《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确保国庆中秋风清气正的通知》的规定;
三、
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干警值班制度;
四、
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
五、
严格执行干警外出请销假制度;
六、
严禁干警关闭通讯工具;
七、
严禁从事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各种活动,发表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
院纪检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