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遴选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QJCY2022-LX01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遴选
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万元/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期末经考核合格,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餐饮企业、餐饮管理公司;
5.2投标人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07日至2022年5月11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到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洪峰;电话:0515-68086809,13851301727;
2.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28号;
联系方式:许洪峰;电话:0515-68086809,1385130172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工;电话:18551503069;电子邮箱:xsyg009@163.com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邮编224000);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柏经理,18662096009)
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当安排健康码为绿码同时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参与携手阳光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我方有权进行健康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检查,任何非绿码及不能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如因此造成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均由供应商自负(视为供应商过错)。
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2205/t20220507_17872495.htm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