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决定对田宏涉嫌故意伤害案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2025年8月21日(周四)下午14:30
【听证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0515)68086823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渎路90号
特此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