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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实现多元救助
2021-07-21 15:04:00  来源:检察日报

  现在,张巧儿(化名)总算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以前,张巧儿每天回到位于江苏省灌云县南岗镇的娘家,看着患有严重脑梗的父亲和身患唐氏综合征的兄长,母亲忙碌的身影,就忍不住落泪。2月10日,不幸再次发生,母亲被邻村一村民骑电动自行车撞成“植物人”。抢救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加起来花了30万元,而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者竟分文未赔。现在,仅一家三口的护理费用每月就需1万元。

  肇事案件移送到灌云县检察院后,该院通过“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发现张巧儿父母一家需要被救助的情况,迅速确认其父兄为低保户,针对其兄长精神智力残疾、无子女以及其母亲受伤后呈“植物人”状态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发送“社会救助建议函”。县民政局审核后认为,其兄长、母亲符合“五保”和低保条件,遂通知镇村相关同志与检察官到张巧儿父母家中现场办公。

  5月26日,检察官带着申请到的3万元司法救助金,与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负责人及镇村干部,来到张巧儿父母家里。他们将开通绿色通道为张巧儿的兄长办理“五保”手续,为其母办理残疾证和低保手续。

  “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是灌云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的平台。早在2017年,灌云县检察院就积极促进司法救助与多元主体联合救助的有效衔接,与县民政、教育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与扶贫办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构建起以司法救助、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10+1”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综合多元扶贫深度融合,确保应助尽助。该制度建立后,先后为110人进行了包括减免医疗费用、提供红十字会临时救助金、减免学杂费、解决低保待遇等内容的综合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9.2万元。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司法救助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要求,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涉案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的客观需求。为此,我院依托职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提升救助实效。”检察长陈长春表示。

  2月24日,该院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多元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请示》,提出明确救助范围分工,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确保程序顺畅统一,使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县委政法委将司法救助工作列为今年“政法十件实事”之一,在“1+10+1”多元救助机制基础上,将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慈善总会等单位纳入多元救助成员单位,21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建立起“1+20+N”多元社会救助机制,并对各职能部门社会救助的范围方式予以明确规定,联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协调开展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多元化救助,形成社会最大合力,开展救急救困工作。

  “司法救助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事业,作为1+20+N多元救助机制里面的一分子,我们都将为此项机制更好运行贡献力量。”连云港市人大代表、灌云县司法局副局长柯玺表示。

  “1+20+N”协作配合机制的确立为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打通了渠道。在此基础上,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该平台首期集成全县扶贫、民政、残联、军务等四个部门信息共135216条,上述数据每月更新一次。检察机关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联合回访,相关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对农村低收入人开展分类帮扶,真正做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和智慧救助。

  “县检察院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创新司法救助机制,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值得点赞。”江苏省人大代表、灌云县林桑果技术指导站站长燕素琴说。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