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档的普法电影《第二十条》聚焦了《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深深触动了我对法律的思考。
演员们的表现可圈可点,他们松弛而不失喜剧感的演绎,与剧情的深度融合,使我在欢笑与泪水中度过了难忘的观影时光。然而,作为一名检察人,我更想谈谈对法律元素的感悟。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影片中的三个案例正是对这一规定的生动诠释。它们展示了正当防卫如何保护个人免受不法侵害,以及如何勇敢地站出来捍卫正义。
其实法律有其自身的逻辑和规定。不法侵害一旦停止,就不能再进行防卫。再反击就构成了故意伤害。法律似乎在保护不法者而非受害者。这让我不禁思考:什么是正义?难道法律要向不法让步吗?加害者常常否认自己的罪行,他们甚至反咬一口,试图模糊事实,而面对不法行为,普通人又该如何选择?
郝秀萍在天台的绝望抗争,她选择死亡以逃避现实。我们的法律本应保护人民,却让他们感到无助。同样,见义勇为者也面临困境。当我试图帮助他人与不法行为对抗时,却被告知我错了。这不禁让人产生了疑问:法律的终极意义到底是什么?
影片中的检察官说:“之前类似的案子都是这么判的,判的都是故意伤害,你叫我怎么做出改变?”然而“从来如此,便对吗?”我们的法律是否应该做出改变?
尽管电影给了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但在现实中改变却并不容易。法理与人情在实务中如何取舍确实是一个难题。当我们谈论正义时,有人会嘲笑我们的理想主义和天真。但难道学法学的最终目的是成为机械适用法条的机器吗?我们真的愿意成为这样的人吗?这将创造出一个怎样的“丛林”社会,普通民众面对不法行为只会麻木不仁,袖手旁观,恶人嚣张跋扈,肆意妄为,这真是我们想要的吗?
“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我想这正是法律所要担负的终极使命,而改变终究要从我们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