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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提升工作质效
2021-01-14 10:40: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为更准确的理解和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提升办案质效,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学习。

  该院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陶运梅通过PPT,向干警们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宗旨和背景,重点解读了新增罪名,并就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修正案的重要意义,确保准确适用法律。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做到学懂弄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要切实转变理念,强化规范办案意识。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储备,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三是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与公安机关、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法律认识,整合资源,共同研究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

  干警们在学习后纷纷表示,要积极立足检察业务,以学促进、以行践学,提高刑事司法水平,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开创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