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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
2020-04-21 08:55: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4月20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补充侦查工作中《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补充侦查提纲》《继续侦查提纲》和《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四个工作文书样式作出明确规范,同时编选了三个不同类型的补充侦查案例,供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参照使用。

  据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0年4月2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则》和《指导意见》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做好补充侦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指出,做好补充侦查工作对提升案件质效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制作指向明确、有理有据的补充侦查提纲是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前提。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要通过细致认真的审查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要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把补查方向、补查问题和理由、补查目的和取证意义等说清楚,并加强与侦查人员的沟通,采取有效方法切实提高补充侦查工作质量。

  《通知》明确,《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适用于办案全过程;《补充侦查提纲》适用于因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供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使用;《继续侦查提纲》适用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供侦查机关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时使用;《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适用于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使用。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通知》涉及的三个参照范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制作补充侦查提纲的基本要求,详细阐明了侦查方向、取证目的等内容,有的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取证方法和途径,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得到侦查人员的认可和执行,保证了收集证据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助于提高侦查效率,为后续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奠定了证据基础,可以借鉴。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