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孙风娟)“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今天上午,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第三场记者招待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童建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了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高度重视法治理念引领;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等方面,童建明具体介绍了相关工作成效。他特别提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续下降,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新型危害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根据这样的犯罪结构变化,检察机关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进社会和谐。
“2017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时,确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有4个领域;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又进一步增加了8个新领域。”在回答有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问题时,童建明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积极稳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5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万多件,平均每年14万多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童建明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实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