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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大代表现场“力挺”生态检察监督
2018-08-06 11:2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孙晰 彭智)“这次现场庭审对周边群众具有一定的震慑性,有助于加强洪泽湖周边群众提高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市人大代表张海英这样说。

  7月25日上午,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戴峰一行在泗洪县龙集镇政府现场观摩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法庭审理活动,泗洪县公安局、环保局、水产局、法制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和该镇14个行政村近100名干部群众及媒体代表到场旁听。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依法举证,并详细阐述了在禁渔期用电击等非法方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对渔业资源、水底生态及人身安全的严重危害,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对其当庭判处刑罚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旁听群众深受教育,庭审活动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随后,泗洪县检察院和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在龙集镇尚咀村外湖面上联合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在放流活动启动仪式上,省洪泽湖渔管委办公室调研员张胜宇和泗洪县院副检察长吴善安向人大代表们分别介绍了渔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放流净水型鱼苗3万斤,购苗款主要来自违法行为人缴纳的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自今年5月份,泗洪县检察院在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设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室以来,双方相互交流、密切配合,在依法追索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等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方面逐步增强合力。

  下午,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在泗洪县检察院召开。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善安首先汇报了该院近年来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市人大代表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给予了点评。

  “这次生态检察监督活动只是我市四个专项监督系列活动的开始,下一步,我们将在宿迁市其他县区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将检察监督落到实处,为群众谋取更多法治福利。”宿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卫东介绍。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