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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清理整治“大棚房” 灌南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有效督促恢复土地216.7亩
2019-05-09 08:4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今年2月,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原本应是农业用地的土地上被违法、违规建起了“大棚房”,于是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和走访核实后,果断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对“大棚房”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并全程跟踪督促对存在“大棚房”问题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最终,被“大棚房”问题侵占的216.7亩农业用地全部恢复原土地用途,有力地保护了耕地使用制度,维护了国家利益。

  “大棚房”问题,是指借实施农业用地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将农业用地非农化。灌南县多家公司在取得农业用地使用权后,自行或将土地出租给他人建设仓储仓库、酒店餐厅、别墅住宅、汽修车间、游乐场、加工厂房等非农设施进行牟利,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达216.7亩,严重破坏了耕地保护制度,损害了国家利益。

  致力维护国家利益既是检察监督职责所在,也是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坚守。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