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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一)
2022-11-25 15:34:00  来源:检察日报

  浙江张某锋贩卖毒品案

  【关键词】

  贩卖毒品罪快递从业人员举报快递集中处理长效治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锋,男,1986年11月出生,无业。

  2021年10月,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某快递站点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收件人经常不及时取件,且该人常表现出憔悴状态,其收取的快递大多来自某特定地区,情况异常。该快递站点员工通过快递公司将线索反映至辖区派出所。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确认此人名为张某锋,有吸毒、贩毒前科劣迹,且尚在监外执行期间。后公安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张某锋再次取件时将其抓获,在其快递包裹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70余克。归案后,张某锋交代了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诉讼及履职过程】

  2021年12月8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锋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2022年1月6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锋有期徒刑二十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并处没收财产八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一)定制普法,促升快递从业人员发现毒品意识和能力。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对寄递行业开展“定制普法”,召集各大快递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指出新形势下存在的违禁品寄递风险和危害,特别是对近年来出现的利用“网络+寄递”形式实施毒品犯罪情况进行重点宣讲,消除从业人员举报违法犯罪的顾虑,切实增强快递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及发现违禁品的能力。本案中快递从业人员根据培训内容,敏锐发现站点内一可疑快递,并将线索通过公司举报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迅速查获通过寄递方式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锋,有效打击了寄递毒品犯罪行为。

  (二)完善机制,深化行业长效治理。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以本案为切入点,推动邮政管理部门探索快递集中化处理新模式。以辖区内双林镇为试点,成立快递集中处理中心,将散落各地的快递网点集中入园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人证核验,杜绝持假证或者使用他人身份证寄递物品,并在园区内添置人脸抓拍、车辆识别等科技元素,实现智能化风险预警。园区内设有专门检察联络点,依据园区特点明确相关联络员工作职责,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参与园区综合治理,推动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大平台。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区邮政管理局、属地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共同加强寄递行业安全规范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起行业内的常态化信息共享联络机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应急联动处理机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范围,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实现多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化和常态化,进一步稳固监督实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宣传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提升快递从业人员发现寄递违禁品犯罪线索的意识和能力,使快递从业人员迅速成为防范违禁品寄递的有生力量,进而形成快递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寄递违禁品犯罪,融入社会治理的新局面。通过“定制普法”,推动建立集中化处理模式,完善行业管理机制。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将办案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有力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提高预防寄递违禁品的工作水平,推进“七号检察建议”深入基层,落到实处。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