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作为内设独立机构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同时承办本院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案件。该办公室除了负责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和审判监督以及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补充侦查以及执行监督外,还负责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案件以及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下一步,该院将在全市推进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健全规范专业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
【天津市检察院】 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
2022-01-14 10:20: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许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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