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法库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意见》。意见规定,对于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的,以及科技创新或经营生产关键岗位的科技人员、民营企业家,涉嫌非严重暴力或非群体性犯罪,特别是过失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提请批准逮捕和适用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应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将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追诉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法库县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共促少捕慎诉慎押落实
2022-03-27 09:08: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许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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