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行走在罗源南溪河畔,河水清澈流淌,小草迎风摇曳,不时有鸟儿掠过,流水声、鸟鸣声相互交织,绘就出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
这秀美的风光背后,是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生态检察机制的保驾护航。近年来,该院积极融入发展大局,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念好‘山海经’画好‘山水画’保障‘美丽罗源’建设”特色项目,以打击整治涉矿犯罪为主线,以监督保护矿产资源为抓手,积极打造富有罗源特色的“守矿护山海”生态检察品牌。
全链条打击涉矿犯罪
罗源县全面关停矿产行业生产以来,当地盗采矿产资源等涉生态保护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为此,罗源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大局,坚持专业化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犯罪。截至2023年10月,该院办理盗采海砂类案件10件16人,诉请生态损害赔偿金240余万元,法院全部采纳支持。涉案海砂达4.38万余吨、价值185.9多万元,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
该院以办理的矿山内废弃厂房非法处置废旧电池污染环境案为契机,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矿山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督促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犯罪线索,及时消除关闭矿山、废弃厂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该院在扫黑除恶、生态环境等领域保护矿产资源的经验做法,多次获得罗源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
为加强协作、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该院与法院建立涉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重大案件主动介入、联合查办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与海警部门建立“检察+海警”协作机制,在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法律监督等方面加强执法、司法协作。
全方位开展公益诉讼
今年2月,该院干警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发现,大量“水葫芦”“水白菜”等外来入侵物种在某乡镇河道内野蛮生长,破坏了河流生态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以及涉事乡镇依法履职尽责,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打捞“水葫芦”“水白菜”等16.8吨,河道内的生态环境大大改善。
近年来,该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平台,深挖公益诉讼线索,并聘请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解决专业难题,同时利用无人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等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
海漂垃圾“智”理有方。该院通过一体化办理“环三都澳”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跨市邻县”区域联动检察实践。今年5月,该院与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线索互移+党建互促”三重合作机制,依法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通过督促停止侵害、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促进山林、海域生态环境修复。
全要素推动综合治理
该院积极贯彻“两山”理念,将生态修复作为办理涉矿案件的重要一环,依法督促涉矿案件当事人切实履行补植复绿、巡山管护、增殖放流等措施,积极发挥惩治、修复、警示作用,持续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该院先后推动矿山补植复绿380多亩,用司法手段筑牢了绿色生态屏障。
如今,走进该县西兰乡矿山生态修复基地,满眼都是青翠欲滴的茶树,微风轻拂,带着一缕缕清新的茶香。
昔日生态“伤疤”,如今“披绿生金”。近年来,罗源县检察院积极打造矿山治理的“罗川典范”,结合地理条件与履职实际,在西兰乡成立矿山生态修复基地,并运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金着力打造矿山修复示范基地,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实现“矿山变茶山”,为生态修复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