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通讯员刘丽燕赖广府)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下称“深圳蓝海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政法机关、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在专业领域合作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根据协议规定,检察机关在开展涉外商事纠纷促成和解工作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可对接深圳蓝海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各单位还将充分利用跨境平台和研究机构的专家资源,以论坛、沙龙、授课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域外相关法律机构的交流互鉴,助力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
【中山市检察院】 签订合作协议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
2024-02-29 10:05: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丁遥遥
更多…案件发布
- · 媒体聚焦 | 《检察日报》:张素静——拯救职场小白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汪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孙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徐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盗窃案一审宣判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盗窃案一审宣判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诈骗案一审宣判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伍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某某盗窃案一审宣判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某盗窃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