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又是一年开学季,浙江省龙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再次出现了一名女检察官的身影,她此行是为了讲授主题为“护航青春与法同行”的“开学第一课”。
“看到未成年人灿烂的笑容,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她看起来娇小柔弱,实则雷厉风行。她如栀子花的花语一般坚强,用满腔的爱守护着未成年人。
2012年,年仅23岁的她进入检察院公诉部门。2015年从事未检工作后,她牵头建立的帮教基地,获评浙江省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优秀基地;她负责的“栀子花”未检工作室,获评丽水市首批优秀服务组织;她用心用情挽救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成绩突出个人”等称号。
她,就是龙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管晓昕。
抽丝剥茧寻真相
2020年6月18日,管晓昕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起,“晓昕,我们这边接到一起未成年女生被强奸的报案,希望你们能提前介入。”
这是龙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来的电话。未成年人丽丽报警,称自己在某宾馆被强奸。为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管晓昕建议民警在检察院“一站式”询问工作室对丽丽进行询问。
“我和他进了宾馆后,他就强迫我……”丽丽向管晓昕和公安民警哭诉。“我并没有强奸她,事先都说好的,转账记录都还在。”犯罪嫌疑人王强在讯问时“义正辞言”。
经初步调查,案件发生在封闭的宾馆房间内,丽丽系KTV的陪侍人员,双方确实有过微信转账。究竟是嫖资纠纷还是强奸?管晓昕和民警都产生了疑惑。
为查清事实真相,管晓昕多次与民警联系,引导取证。其间,丽丽手机上的一则支付记录引起了管晓昕的注意。
支付记录显示,案发当晚,丽丽、王强和其他朋友共同在某KTV玩耍,由丽丽负责所有费用。这也与丽丽提到的“跟随王强去宾馆是为了索要在KTV消费的相关费用”相吻合。
此外,结合丽丽脸上、身体上存在的伤情和现场争斗痕迹,宾馆房间外及电梯等地点监控录像,以及宾馆前台和保安等人的证言,管晓昕采信丽丽的陈述,认为王强构成强奸罪。
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王强仍坚称系嫖资纠纷。在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情况下,管晓昕申请侦查人员出庭,出示证据并进行层层分析,最终法院采纳了起诉意见,判处王强有期徒刑五年。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管晓昕的思考:如何减少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为此,管晓昕一方面带领“栀子花”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走进校园,为孩子们送去预防性侵和自我保护的法治课堂,另一方面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针对网吧、KTV、酒吧、旅馆等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出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1份。
“从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管晓昕一直认真研习,努力拼搏,成绩有目共睹。”该院副检察长熊旭红对管晓昕夸赞不已。多年的办案中,她坚持严格司法,力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把好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三关”。
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尤其是在保护未成年受害者方面,她更是精益求精,竭尽所能降低“二次伤害”。2015年以来,管晓昕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47起,为72名未成年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
迷途少年变非遗传承者
记者见到22岁的龙泉人小金时,他正经营着一家售卖龙泉木制玩具的网店,且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多亏了小管姐姐,才有了现在的我。”他感慨道。
2019年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布特赦令,其中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给予特赦。
得知这一消息后,管晓昕立即全面梳理自己办理过的符合特赦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小金最先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2017年2月,小金因伙同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被取保候审。但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仍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参与寻衅滋事。2018年5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虽然小金犯罪时只有17周岁,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满足特赦令规定的条件,但由于其曾多次寻衅滋事,且评估意见表明其存在一定社会危害性,特赦工作遇到了困难。
为此,管晓昕与同事走访监狱管教民警,向龙泉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多方面了解小金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随后,他们建议公安局结合小金的改造表现,重新评估小金的社会危害性。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龙泉市公安局采纳了建议,对小金重新开展调查评估,最终作出无社会危害性的评估意见。很快,丽水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小金被宣布特赦并依法释放。
“对于曾误入歧途、如今已悔改的罪错未成年人,我们应该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管晓昕说到做到。“晓昕姐非常细致,她会将办理过的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每一个未成年被害人都记录在办案本上,定期向狱警了解服刑未成年人表现,鼓励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检察官助理林莉说。
截至目前,管晓昕已帮助5名符合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特赦出狱。
持续帮教成知心朋友
“晓昕姐姐,我考上大学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关心与帮助。”2022年9月8日,管晓昕接到知心朋友小鹏打来的报喜电话,随后还收到了一张浙江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照片。
2021年10月,年仅17周岁的小鹏出于兄弟义气,与朋友相约在烧烤店对他人进行殴打,涉嫌寻衅滋事罪。受理案件后,管晓昕立即开展走访调查,了解到小鹏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小鹏作案时未满18周岁,是在校学生,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且其系初犯、偶犯,涉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其父亲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据此,该院检委会讨论后,决定对小鹏相对不起诉。
但就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前,小鹏的父亲给管晓昕打来电话:“检察官同志,你快劝劝小鹏,他要辍学去打工了!”原来,在案件受理期间,小鹏因担心被起诉后失去继续学习的机会,打算辍学到杭州打工。
得知这一消息,管晓昕立马联系小鹏,鼓励他放下心理包袱:“家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都没有放弃你,你更不能放弃自己。”后来,管晓昕还多次通过电话与小鹏沟通交流,并主动联系学校给予帮助。在管晓昕的不断鼓励下,小鹏慢慢走出了阴霾,最终重新回到了学校。
案毕事未毕。案结后,管晓昕与小鹏保持着半月一次的联系频率,持续跟踪帮教,引导他调整心态、积极备战高考,并就一些学业上的问题及时解答,二人的关系也从检察官和当事人变成了知心朋友。
这样的故事不少。管晓昕告诉记者,每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都有不同的人生感悟。“让涉罪未成年人真正回归学校和社会,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管晓昕道出自己的心声,她要让“栀子花”开遍在龙泉大地。
为此,她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作《预防网络诈骗》《触网那些事儿》等系列网络课程;组建未检宣讲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以点题宣讲、点师授课的“菜单式”授课模式,提供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等主题课程;依托未检开放日、未检法治游戏、法治知识竞答等多样化的法治体验教育活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另外,她还担任龙泉市中等职业中学、龙泉市浙大中学特邀法治老师,常态化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帮扶,服务保障“平安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