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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1-10-19 15:08: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对口援助工作,持续提升援助综合效益,近日,最高检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共8个部分28条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以强化业务发展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建强基层基础为关键,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承担援助任务的22个省级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支援西藏、新疆、兵团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族群众聚居州县、赣南原中央苏区等检察机关。

  《措施》强调,坚持以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精准开展检察业务援助。强化司法检察理念引领,实化业务援助,大力推进业务“云指导”,集中开展专项业务帮扶。最高检每年组织赴受援检察机关开展业务调研1至2次,全面梳理业务短板和疑难问题,按业务条线抽调骨干组成巡回指导办案组,针对性开展专题业务指导。

  《措施》强调,坚持以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着力点,深化干部人才援助。探索实施长期人才援助模式,完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注重发挥援助干部作用,加强援助干部管理保障。援助干部原则上由受援省、市级检察院统筹集中使用,充分发挥援助干部特长,通过现场指导、“大兵团作战”、上提“会诊”、研讨式指导办案、巡回授课、“组团式”帮扶等形式,对受援检察院进行常态化针对性业务援助。

  《措施》强调,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实战化教育培训援助。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援助模式、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坚持以交往交流交融为载体,大力丰富检察文化援助。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推进地域特色检察文化交融互鉴,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宣传工作援助力度。坚持以智能化运用为抓手,持续拓展信息科技援助。支持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组团式”技术援助,加强检察技术支持。坚持以开源节流为原则,扎实推进资金项目援助。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策支持,抓好重点项目资金援助,规范援助资金使用管理。

  《措施》强调,全国支援西藏、新疆等受援地区发展,是党中央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不断加强、改进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援助责任,聚力解决困难问题,健全援助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措施》还细化明确了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结对关系,实现受援地区检察机关全覆盖。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