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南京特种油厂(南京财经学校校办工厂),1976年3月10日开业,工厂地址为本市秦淮区夹岗门81号,主要生产乳化油,用于机床冷却、润滑。因该厂生产设备老化,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油污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同时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抛洒现象,导致厂区油污严重。该厂无生产污水排放系统,遂分别于2000年左右、2014年8月建设隔油池,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械油及废乳化液等聚集到隔油池中,并铺设暗管与隔油池连接,使用潜水泵将含有废机械油及废乳化液等的污水排放到厂区水塘。
【监督过程】
秦淮区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南京特种油厂存在设置暗管排放油污的线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会同区环保局现场考察,发现该厂存在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塘中,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立即要求区环保局对该厂内水塘水质进行检测,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研判后认为,被污染的水质符合“有毒物质”的界定标准。秦淮区院于2017年5月14日向区环境保护局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区环境保护局于当日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秦淮公安分局,次日,秦淮公安分局对施卓人等8人立案侦查。秦淮区院于2017年6月21日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施卓等6人,以无逮捕必要不捕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