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18-05-30 09:09: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基本案情

  2017年6月13日,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发现某小学外存在客运车辆超员搭载学生行为,督促公安机关查处。6月15日,当地交警部门又在该小学附近查获超员搭载学生的高某,其运营和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严重超员,核准载客9人的车辆搭载了含10名小学生在内共17名乘客。后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高某提起公诉,高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以来,古蔺县检察院在该县已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上增设未成年人事件上报端口,通过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该平台由网格员负责采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相关信息,通过平台上报后流转至对应的职能部门,同时抄送县检察院,由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近期,在检察院指导网格员开展“黑校车”专项信息收集行动中,又查获2起“黑校车”严重超员搭载幼儿园儿童的危险驾驶案件,均已提起公诉。

  二、典型意义

  如何及时处置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新模式,拓展了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来源新领域,使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事件能够及时进入监督视野,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化全面保护格局的形成。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