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快递收寄验视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快递行业整顿送法进校园
【要旨】
快递企业执行收件验视制度监管不到位,致使违法行为人通过快递运输、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得逞,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检察机关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邮政部门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构建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绵阳的王某某从广东网友处以1850元价格购得球蟒10只,后利用QQ群、微信群等发布信息,并通过绵阳某快递公司邮寄运输球蟒,以每只3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成都的胡某某、上海的黄某某、济南的孙某及保山的丁某、呼和浩特市的王某。2018年7月8日,王某某快递邮寄的球蟒被呼和浩特市某快递有限公司发现后移交辖区森林公安局。经鉴定,涉案的球蟒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11月,绵阳市森林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将王某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移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将所涉其他犯罪线索移送广东、内蒙古等地公安机关。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调查过程中,发现绵阳市邮政管理局怠于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其未对辖区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王某某通过快递运输、买卖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得逞,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2019年3月13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邮政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依法查处涉案快递公司,并加强对辖区内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监督管理,开展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执行收件验视制度专项督查活动。绵阳市邮政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一是依法立案查处涉案快递公司;二是开展邮政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三是开展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及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专项整治活动;四是与绵阳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寄递管理工作的通告》,督促野生动物资源富足区域的企业严格落实收寄制度,并加强野生动物犯罪信息上报,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启动了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网络监管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力度。同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未检部门联合市林业局、西南科技大学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法治宣讲会,并在全市各大、中、小学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题宣传教育。
【典型意义】
该案系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件。一是买卖主体特殊。涉案买受人中有未成年人,违法买卖行为对青少年的侵害影响大;二是交易方式特殊。买卖的交流、交易均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并通过现代快递物流的方式运输,隐蔽、快捷;三是交易对象特殊。买卖对象系公众容易误认为宠物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球蟒。
随着快递行业快速发展,邮政部门监管滞后给快递运输贩卖野生动物带来可乘之机。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深挖背后根源,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同时,调动两级院公益诉讼、公诉、未检部门等各方力量,最大限度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和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