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充值返点20%,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实则是一场血本无归的骗局。别有用心的王某利用自己是某石化盐城分公司员工的身份,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诈骗金额98万余元。2020年10月19日,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张某从朋友处听闻,通过王某充值某石化加油卡,可以拿到返点20%的优惠。于是,他联系了王某,一番热聊后王某许诺,只要将钱转入其名下的银行卡 “冻结”3-5日后充值额度连同返点一并到陈某油卡中。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张某给王某转账三万元,3天后,张某油卡上新增了36000元加油额度。尝到甜头后,张某打消了之前的顾虑,并生出了与王某合作的念头。很快,两人言定,按照充值数额的4%给张某作为提成。此后,张某开始在亲朋好友间宣传王某“加油返点”的活动。
2019年10月,张某介绍某有限公司经理单某给王某认识。开始单某对于“充值返点”活动将信将疑,为博取信任,王某将自己伪造的带有公司印章的证明文件、收据、合同出示给单某和张某。单某信以为真,当场签订合同,并先后充值150万。
2019年11月,由于客户开发不足,“冻结”资金跟不上“解冻”资金的数目,王某开始抽取“冻结”资金参与网络赌博妄想弥补损失,反将银行卡中最后的40万全部输光。走投无路的王某只得找张某和单某二人说明真相,张某和单某拿着王某原来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到某石化盐城分公司确认,公司相关负责人当即否认并报警,至此张、单二人幡然醒悟——自己竟然遇到骗子了。
2019年12月18日晚,公安通知王某到黄海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交待,返点优惠是自己虚构的,支付返点的钱是从冻结资金里支付的,等这一笔冻结资金需要解冻时,就将新的充值资金进行冻结,然后作为解冻资金退还给对方。从2019年9月到2019年11月,共“冻结”325万元,返还226.6万元,诈骗了98.4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投资与回报永远不会失衡,高额回报背后往往会是陷阱,“充值返点”的骗术就是利用了人们贪图小便宜侥幸的心理,所有才屡屡得手。因此,在投资面前头脑清醒,冷静分析,抵住诱惑,以免被天上掉下的“陷阱”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