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吴佳妮杜晓笑)“谢谢检察院的支持,让我的离婚案子得以顺利宣判。”忍受了长达17年的家庭暴力后,日前,小丽(化名)终于拿到了浙江省东阳市法院送达的离婚判决书,她的脸上也终于展露出笑容。
2006年,贵州籍来东阳务工的小丽与张某相识,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8年时间里,二人先后生育二子二女。2014年,二人登记结婚。
然而,张某一直好赌嗜酒,婚后动辄殴打小丽,导致其多次被打伤,其中一次双耳膜穿孔,还有一次被刀背敲得全身青紫。2019年9月,小丽因病住院手术,刚出院就再次被张某殴打,手上、腿上满是瘀青。忍无可忍的小丽于2020年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证据意识,小丽没能收集固定张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导致离婚诉请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3月3日,小丽第三次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自己与张某离婚。同时,她向东阳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东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丽系外来务工人员,且长期遭受家暴,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我们了解到,她本人因被殴打多次报警,男方也曾向她出具不再家暴的保证书,这些都是能充分证明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承办检察官表示,要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张某实施家暴的证据至关重要。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引导小丽与贵州老家的亲戚联系,寻找到张某出具的保证书并邮寄到东阳,检察官还到属地派出所调取了两份小丽报警的出警单……上述证据的取得,为小丽在离婚案件中胜诉奠定了基础。在支持起诉过程中,该院还帮助小丽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资深律师代理该案。
5月24日,东阳市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对小丽离婚案作出判决,判令准许小丽与张某离婚,二人分别抚养两名子女。
案结不等于事了。检察官了解到,自小丽与张某分居后,张某就对孩子们不管不问。尽管法院已判决离婚后子女分开抚养,但小丽表示自己愿意抚养4个孩子。考虑到小丽面临的实际困难,承办检察官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最终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