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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别车后强行驶离 宝应县检察官:“路怒”要不得!
2024-03-11 15:19: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高速超车不成“路怒”司机竟强行别停载人客车不顾他人安全强行驶离因为一点小摩擦差点酿成大祸

  2022年7月3日凌晨4时许,张某驾驶运载快递的货车行驶在京沪高速宝应段,货车前方有一辆大客车,张某多次打灯光和按喇叭示意超车,但由于修路造成单行道,且两车车身都较宽,客车司机认为没有留有安全的超车距离便未让其超车。就这样,张某驾驶的货车跟随在客车后行驶了十几公里,待行驶到双车道时,张某累积的不满情绪爆发,直接别停前方高速行驶中的大客车,两车停稳后客车车头与货车车尾仅留有极短的安全距离。

  双方驾驶员遂下车理论,客车上20余名乘客也都滞留在高速上观望。后张某因为急于送快递,不顾车头前客车司机的安全,强行驾驶货车驶离现场,客车司机躲闪不及只得在车底伏低身子才侥幸逃过一劫,其手臂和膝盖多处擦伤。客车司机等人随即报了警。

  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认为,张某明知在高速公路上影响车辆行驶会对他人生命与财产造成危险,仍强行将载有乘客的客车别停并强行驶离,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2月28日,宝应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16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丁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