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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老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2026-10-22 17:19: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江苏省检察机关

  老年人检察工作

  典型案例目录

  案例一:破解老人机无端扣费陷阱 守住老年人“钱袋子”

  ——欧某某等4人盗窃案

  案例二:养老投资一“投”皆空 非法集资罪责难逃

  ——顾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

  案例三:让“老有所为”的讨薪者可以“老有所依”

  ——王某某等52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案例四:“背锅”老人被执行 检察助力解困境

  ——张某某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

  案例五:穿透“隐形”直播间 守护“银发”权益

  ——督促整治私域直播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破解老人机无端扣费陷阱

  守住老年人“钱袋子”——欧某某等4人盗窃案

  “我的老人机为什么每个月都在自动扣费,是不是中了什么病毒?”2023年2月,某区警方陆续接到多名老人报案。“老人机”为何遭遇莫名扣费?公安机关经过对“自动扣费”手机数据的分析追踪,发现这些老人机都是被一台架设在深圳的服务器远程操控,一双专门伸向老年人“钱袋子”的黑手逐渐浮出水面。

  2020年间,欧某某等人瞄准老年机使用者主要是老年人、难以及时发现话费扣缴异常的情况,将大量带有恶意扣费程序的软件植入手机主板,并将上述手机主板销售给专门生产“老人机”的厂家,使得大量被植入恶意扣费软件的“老人机”流入老年人手中。之后,欧某某等人通过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以专门搭建的平台向“老人机”发出指令,以订购增值业务方式秘密扣除话费,同时拦截扣费信息。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间,欧某某等人共计窃取被害人手机话费347万余元。

  2023年11月13日,某区检察院以欧某某等4人涉嫌盗窃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步督促相关部门关停非法控制“老人机”的网络后台,避免90余万部“老人机”被控制、被盗窃话费。检察机关积极督促欧某某等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挽回损失共计309.7万元。2024年2月6日,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欧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

  “老人机”虽因其操作简单受到老年用户青睐,但其本质依然是较复杂的计算机系统,犯罪分子通过服务器远程操控手机、屏蔽资费提示,致使老年人财产权益被侵害而不知情。针对此类利用信息网络定向对老年人实施的犯罪,检察机关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同时,瞄准犯罪源头,以针对性普法、跨单位协作等方式,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将老年人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案例二

  养老投资一“投”皆空

  非法集资罪责难逃

  ——顾某某等人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洗钱案

  “大家放心,我们推出的养老产品都是实体项目,我们有自己的养老院,大家投资我们养老项目,不仅可以提前规划养老,还能享受年化利率不低于10%的收益,大家投的钱有银监会监管、第三方担保,资金绝对安全......”江苏某养老服务公司里业务员“激情澎湃”地介绍着公司养老项目,一群老年人在这些宣传话术的引导下纷纷投下了自己的养老钱。

  2015年10月至2023年10月,顾某某等人依托江苏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承诺以10%-16.5%的年利率还本付息,向以老年群体为主的社会公众宣传,累计向5000余人吸收资金20亿余元。

  2024年至2025年,顾某某等50余人先后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某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其中2名主犯使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理财产品及车辆,认定系以买卖、投资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涉嫌洗钱犯罪,遂对二人追加洗钱犯罪事实。

  2024年至2026年,某区检察院对顾某某等50余人先后提起公诉,并与公安、法院和金融监管机构协作配合,全力追踪涉案财物去向,依法查封房产100余套、扣押赃款4000余万元等。某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分别判处其中2名主犯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七百七十万元、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六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宣判后,顾某某等10余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投资理财应核实机构资质,不盲目投入养老积蓄,也提醒老年人家属多与老年人加强沟通交流,帮助老年人识别投资陷阱,发现非法集资线索的及时举报,共同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

  案例三

  让“老有所为”的讨薪者

  可以“老有所依”

  ——王某某等52人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2025年6月,王某某等人向某区检察院反映,2023年11月起受雇于陈某经营的某景观公司提供劳务,2024年1月工程结束,陈某在支付首期劳务费后,便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王某某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受理后,实地走访案涉公司,调取相关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关键证据,逐一核实拖欠金额。查明,案涉工程项目经某置业公司、某园林公司层层转包至陈某经营的景观公司,该公司共计拖欠52人劳动报酬23万余元。陈某表示,其与某园林公司存在多个工程款纠纷诉讼,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某园林公司则提出,已向景观公司超付工程款。某置业公司曾表示愿承担先行清偿责任,但后续反悔。为推动问题解决,7月4日,检察机关邀请公安、法院、人社等部门召开听证会,深入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某景观公司及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筹资解决欠薪问题。

  因王某某等人希望将和解方案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7月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审查,于7月10日出具调解书。考虑到案涉农民工大多不使用银行卡,7月19日,经陈某申请,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劳动监察部门等以现金方式逐一发放劳动报酬,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避免引发二次矛盾纠纷。

  超龄劳动者是缓解部分行业用工短缺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提醒老年朋友,在提供劳务时注意留存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遇到欠薪问题,及时通过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也提醒用工企业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让每一位辛勤付出的老年人都能劳有所得。

  案例四

  “背锅”老人被执行

  检察助力解困境

  ——张某某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

  2021年12月2日,某县一浴室开业,老人张某某经人介绍来到该浴室应聘。浴室老板刘某以留在浴室工作为条件,让张某某出借身份证件为浴室“代办营业执照”,并保证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还当场出具承诺书给张某某。张某某配合办理了相关手续,成为浴室名义上的经营者。后上班不到十日,张某某就因身体原因离职。

  2022年1月5日,该浴室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擅自营业,消防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名义经营者张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未缴纳罚款,消防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10月份,法院冻结张某某银行账户。

  2024年4月,张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消防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通知浴室接受调查。老板刘某为逃避处罚,擅自以张某某的名义制作委托书,并安排“被委托人”严某与会计王某到消防部门作虚假陈述,谎称张某某是浴室实际经营者,行政机关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张某某的儿子于2008年去世,儿媳早已离家出走,留下当时仅四个月大的孙子由张某某独自抚养至今,家庭生活困难。2023年9月,张某某确诊喉癌并接受了手术治疗,但在准备二次手术之际,其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后续医疗费、孙子的教育费及全家生活费均无法支付。

  2024年5月31日,检察机关分别向消防部门、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随案移送调查的材料。消防部门撤回对张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决定对案涉违法事实重新展开调查,追究实际经营者刘某的责任。法院及时解除对张某某的强制执行措施,并裁定终结执行。针对登记主体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加强工商登记监管、实现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事项形成工作机制。

  老年群体风险辨别能力相对较弱,易轻信他人承诺而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沦为非法活动的“背锅人”,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切勿盲目配合他人以自己名义办理工商登记或签署相关文件。若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案例五

  穿透“隐形”直播间

  守护“银发”权益

  ——督促整治私域直播虚假宣传

  销售保健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健康与医疗需求成为老年群体的重要民生关切。某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25.97万人,老龄化率34.74%。然而,辖区内部分商家利用微信群、小程序等非公开平台进行私域直播,宣称保健食品可治愈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误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4年4月29日,某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私域直播区别于常见的公域平台直播,它不依托于公开社交平台,而是通过自建小程序、私密微信群运作,主播定向发链接邀请特定人群观看,内容无公开回放,堪称“闭门直播”。因其具有的即时性、隐蔽性特征,需特定人邀请进群才能观看,取证难度大。某区检察院邀请老年志愿者以消费者身份加入直播群,利用录屏软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查明某连锁保健食品商家通过线下免费体检、发红包、做任务等手段吸引老年人入群,在私域直播中宣称某品牌麦记片、含胡蒜成分压片糖果具有治疗疾病功效,并以所谓的“专家访谈”“患者分享”背书。经检测,上述产品无任何药效成分,且部分产品外包装模仿药品,极具误导性。9月11日,某区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涉案违法行为,加强对私域直播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日常监管。

  职能部门依法对涉案商家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此外,职能部门依托网络交易监测管理系统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商家开展监测1142家次,排查广告线索1231条,发现涉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销售线索34件,立案处理3件,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网络市场环境。

  检察机关聚焦私域直播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顽疾,充分发挥志愿者辅助作用,利用数字技术破解隐蔽性违法行为取证难题,有力推动私域直播行业规范发展,共同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全力守护“银发”权益。检察机关提醒,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私域直播不能成为虚假宣传销售的法外之地。

  编辑:丁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