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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3月开发区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2-04-25 15:09: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工作

  共受理审查逮捕25件35人,审查逮捕案件审结24件33人,其中批准逮捕29人,不批准逮捕4人,不捕率12.12%。受理审查起诉59件110人,审查起诉案件审结43件63人,其中提起公诉40件60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审结后提起公诉的60人中,诉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19人,诉前羁押率31.67%。办理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提前介入1件,自行补充侦查1件。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2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52人,均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一审宣判32件85人,一审判决生效35件9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生效判决7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二审上诉案件法院裁判12件23人,法院均维持原判,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刑罚执行书面检察建议1件。

  三、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3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6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审结1件,其中裁判支持1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件3人,不批捕1人,受理未成年犯罪审查起诉案件起诉7件14人,办结2件5人,其中起诉1件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开展社会调查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等帮教活动3人次;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服务6人次。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4人,为其提供司法救助金、心理干预等综合救助措施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记录封存3人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共接收群众各类信访27件,受理申诉案件5件,其中受理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2件、不服公安机关立案2件、刑事执行完毕后被告人申诉1件。受理司法救助申请3件,办结司法救助数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0.5万元。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