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5万人;不捕11.5万人,不捕率48.5%。共决定起诉30.8万人,不起诉12.2万人,不诉率28.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4%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6万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4万件,占监督数的95.4%。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9万件次,监督采纳率98%。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20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700余件,占审结总数的74.6%。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30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9.8%。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5万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万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万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1万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70余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万件,提出监督意见230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60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00余件。抗诉改变率94.2%,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42.6%。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万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6.9%。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万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1.1%。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900余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4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6万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50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0余件;法院再审改变7件,占审结数的53.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0余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0余件,采纳率43.8%。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8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1.5%。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5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2.1%。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3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400余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万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0.6万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5万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万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20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89.5%。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00余人,不捕8900余人,不捕率为7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4.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200余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200余人,不起诉8200余人,不诉率5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8.7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300余人,占审结数的40.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万余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400余次;开展法治巡讲4700余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0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900余人和1000余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0余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0.3万件;重复信访5.7万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00余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80余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1.3万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7万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4万件,占8.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4.4万件,占91.3%。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9万件;民事、行政检察类2.4万件;公益诉讼检察类1.5万件;案件管理类8000余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8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