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共受理审查逮捕75件115人,审查逮捕案件审结73件111人,其中批准逮捕96人,不批准逮捕15人,不捕率13.51%。受理审查起诉176件364人,审查起诉案件审结149件259人,其中提起公诉131件227人,不起诉13件16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16人。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4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226人,均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一审宣判126件253人,一审判决生效124件23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1件21人,纠正漏诉3件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二审上诉案件法院裁判15件36人,法院改判1件1人,维持原判14件35人,提出抗诉1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对开发区法院部分被告人罚金刑未执行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出刑罚执行监督书面检察建议3件。
三、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4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2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法院采纳3件。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5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其中民事3件、行政22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民事3件、行政2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去年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裁判支持2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7人,不批捕1人,受理未成年犯罪审查起诉案件起诉22件46人,办结17件39人,其中起诉11件22人,不起诉1件1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件16人。开展社会调查20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等帮教活动12人次;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服务18人次。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6人,为其提供司法救助金、心理干预等综合救助措施6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记录封存10人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共接收群众各类信访73件,其中受理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9件、不服公安机关立案3件、刑事执行完毕后被告人申诉5件。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7件,办结司法救助数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