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抓紧落实扶贫领域各项具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决策部署和总体目标,把结对帮扶村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实现扶贫开发与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切实解决贫困户生产发展需求。
提高认识,精心部署。一是强化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为开展扶贫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制定本年度扶贫工作方案,传达学习中央、省、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地贫困户存在的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安于现状和“等靠要”思想,利用周六扶贫日、周一观看扶贫电视夜校等时间,向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宣传相关扶贫政策,惠农和脱贫开发政策,科技兴农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二是深入摸底,精准发力。院领导带头深入结对帮扶包点村调查摸底,与农村干部群众开展扶贫座谈,认真填写扶贫手册,制订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多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对该院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下一步的工作研究对策,安排计划,落实任务和进度,使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减贫任务目标。该院精心部署、多次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安排一名干警脱产驻村专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除院领导外,另外选用11名业务骨干作为帮扶责任人,将减贫工作任务分解至党组成员及帮扶责任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体制,落实主体责任制,狠抓工作作风,确保帮扶工作稳步推进。
做好精准识别,大力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退”排查整改工作。该院加强与屯城镇政府、大石村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沟通,积极配合工作组走村串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和残疾户开展逐户排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通过深入排查,将大石村2户被漏评的符合建档立卡识别标准的“档外人员”、14户因低保和扶贫政策衔接不到位造成漏评的农村低保等“四类人员”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系统;对4户不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按照程序予以清退。
严格执行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精准脱贫。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予以退出。2018年10月,该院积极配合脱贫攻坚工作组、驻村干部入户调查工作组,对新申请的符合贫困退出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走访。严格按照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农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饮水安全和“三保障数据”数据比对、镇级验收、公告等程序,对大石村13户45名已符合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退出管理。剩余3户8名未脱贫人员,该院将进一步落实相关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户增产增收。
因户施策,脱贫增收有保障。一是改善居住条件。针对大石村住房条件较差的贫困户,在动员其自筹一部分资金的基础上,帮忙申请政府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有效帮扶。2018年进行危房改造9户9间,改造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其中贫困户自筹资金约20万元,政府出资近30万元。改造后的房屋已基本达到入住条件,有效解决了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二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根据一些贫困户闲置坡地较多的实际情况,购买1850多棵槟榔苗发放给7户贫困户,使近20亩闲置的坡地得到充分利用;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养殖基地面积约2660平方米,已投入资金3万元购买鹅苗,惠及贫困户24户。三是加强教育帮扶。加大对贫困户适学儿童的排查力度,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2018年有16户32人领取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共约6万元,3人享受“雨露计划、雨露直通车行动”资助共1万余元。四是及时落实医疗帮扶措施。将全部24户96名贫困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及时帮助一名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员落实了大病救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