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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履职能力,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2020-04-16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顾雪飞

  ■检察工作现代化,就是检察办案、检察监督的工作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的现代化。

  ■结合河南省检察工作实际,以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张军检察长在今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检察工作现代化,就是检察办案、检察监督的工作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的现代化。河南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就要在立足职能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结合河南省检察工作实际,以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河南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提升河南检察工作标准化水平。标准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检察工作标准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要重点从标准制定和执行层面先下功夫,循序渐进,稳步深化。一要选准切口。从我们相对熟悉、成熟的刑事领域入手,加强对常见多发性犯罪、办案中容易出现分歧和偏差类型案件的调查研究,精细研究制定证据审查、采信标准等,通过工作模式重构、流程再造,初步构建刑事案件审查的标准化规范体系。二要拓展深化。结合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出台的各类刑事办案指引、基本证据标准指引,抓紧探索符合法律规定、契合办案实践要求的标准化规范,不断丰富内涵,让标准化规范体系覆盖更多罪名。在此基础上,适应司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严格重点罪名、关键证据的审查标准,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指引的精准度。三要传导应用。继续延伸标准化规范体系引导侦查的应用价值,通过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载体,将检察机关标准化理念和要求向前延伸,努力覆盖刑事诉讼审前环节,提升标准化规范体系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影响力,构建以标准化体现检察主导作用的审前模式。四要全面覆盖。突破标准化规范体系在刑事审查领域的限制,逐步形成覆盖“四大检察”各环节全领域的标准化规范体系,力争用几年时间形成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河南检察业务标准体系。

  着力提升河南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目前,融合智慧办案的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正在试点完善、政法大数据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加快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已经建成并全面使用,推进河南检察工作智能化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内外部基础条件。下一步,一要善于学习借鉴。积极借助兄弟省市检察机关经过实践检验已经相对成熟的研发成果,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服务外包、购买软件等方式“借智助力”、为我所用,以智慧刑检为突破口,尽快打开局面,开展实质化应用。二要善于升级融合。注意用好现有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成果,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升级拓展,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地已经建成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要做好与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版的对接衔接。三要善于深入推广。在丰富“智慧刑检”功能与内涵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提炼业务标准化与人工智能融合的思路、方法、经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条线要及时跟进、参照学习,提炼自身业务标准,推动信息化应用,逐步形成覆盖检察业务全领域的“智慧检察”平台。四要善于引导创新。坚持顶层设计与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一方面,河南省检察院要加强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破解难题;另一方面,要尊重、鼓励和支持基层特别是基层年轻干警开拓创新,善于发现、挖掘小思考、小创造中的大价值。

  着力提升河南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一是内容的精细化。司法办案不仅实体上要精准,还要在法律文书、程序上没有瑕疵;不仅案结还要事了,通过释法说理、做群众工作,真正化解矛盾;不仅要办好案件,还要发现和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还要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办案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要求越来越高,相应地必须越来越精细。二是流程的精细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要求所有案件都在系统上运行,对司法办案各环节全流程全面留痕,实时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纠偏,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随着执检、控申等子系统逐步上线并网,办案流程越来越精细,且在系统上处处留痕,为精细化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关键要抓好动态监控、实时监督,落实精细化要求。三是质量的精细化。核心是要按照精品案件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在每一个环节都要牢固树立整体质量意识,高标准办案。通过开展精品案件、精品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等形式,运用精品案件解读评析、疑难复杂案件观摩庭审等方式,提升案件承办人以精品案件标准思考问题、审查证据、决断案情的能力。四是制度的精细化。一方面是制度制定的精细化,每一项工作都要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在制度出台时要深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尽可能堵塞漏洞,同时注重对现有办案制度规程的梳理,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和完善。另一方面是制度落实的精细化,通过加强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切实把精细化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流程、每一个细节。

  着力提升河南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专业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一要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在成功经验做法基础上探索建立更多专业化办案团队和机制,既可以在现有部门内部组建侧重办理某一类案件的办案团队,也可以跨部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二要统筹专业化办案力量。针对市县两级院专门机构不足、专门办案组不专问题,加强省市检察院工作统筹,既要适当补充一线办案力量,优化专业化办案组织,又要加强辖区内办案力量统一调配,集中力量办好重大案件。三要注重专业化人才培养。落实“有专家有模范”要求,分门别类建立专业人才库,着力培养专家型、专门型和复合型人才。省检察院各业务条线每年都要发掘推荐3至5个办案团队或个人,由省检察院统一表彰,树立先进、引领导向、促进工作。

  着力提升河南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规范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规范化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基本的规范化,这个意义上的规范化是推进其他“四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水平的规范化,其他“四化”就会在低层次徘徊,甚至走弯路;另一个是高层次的规范化,其他“四化”做好了,规范化水平就能够有一个质的提升。当前,推动“五化”首先要解决基本的规范化问题,为其他“四化”打下基础。一要以严格管理促规范。内设机构改革后,各个部门条线都应当结合新的职能进行制度重建,要抓紧完成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尽快理顺业务指导、工作管理、请示报告等工作程序,建立起适应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的管理体系。二要以考评奖惩促规范。加强和改进检察官办案质效考评机制,深入推进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检察院要根据最高检出台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通过计分规则的科学设置,引导检察官办案重规范重质量,努力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三要以专项整治促规范。结合最高检巡视整改,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各业务条线都要通过集中整治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特别要重视各类检察法律文书的专项整治,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检视司法办案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整改、强化管理、提升水平。

  推进“五化”是事关河南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抓好这项工作,主导责任在省检察院,主体责任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参与、积极实践、不断探索。抓好这项工作,必须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坚持试点先行,实施重点突破。抓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人,要千方百计想办法、动脑筋,坚持不懈抓具体、求突破。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