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该院就未成年人徐某某盗窃案召开远程不起诉听证会。为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会前,该院案管部门协同办案部门制定了活动预案,积极与司法局对接抽选人民监督员,随后及时将简要案情、远程视频参会方法报知人民监督员,并与技术部门一道制定远程视频听证会保障措施,确保听证会人员按时参会。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本案具体案情,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该院认为徐某某行为虽构成盗窃罪,但徐某某情节轻微,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人民监督员也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并对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远程举办听证会的创新做法表示赞许,表示检察机关真正做到了办案防疫“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