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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三访两考虑
2020-09-24 15:15: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杨芳)近日,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举办“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酉阳县人民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石淑兰对该院保护民营经济工作表示肯定。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酉阳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助力复工复产、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黄某原是一家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因企业经营不善,遂采取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侵占公司资金45万元。随后,黄某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赃。酉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综合黄某犯罪情节,依法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

  参加听证的律师代表陈双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黄某涉嫌犯罪要依法打击,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且企业吸纳了不少贫困家庭员工,保障了当地职工的生产生活,所以赞成对他作微罪不起诉决定。

  据悉,酉阳县检察院立足实际,制定了符合县情实际的护商举措,明确16项具体措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手段,推动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实际困难,努力为民企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在案件办理中,酉阳县检察院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逮捕等措施,对劳资、债务、合同纠纷,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等方法,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今年以来,该院还制定“一案一回访”制度,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逐案回访,与民企人员“面对面”交流,及时查看企业发展最新情况。根据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制作风险提示函,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开展专项工作以来,酉阳县检察院已深入十余家企业走访,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9件。

  听了介绍,石淑兰代表说,一旦民营企业家或技术骨干牵涉到案件等问题,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负面影响。酉阳县检察院创设“四查三访两考虑”工作方法,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一律开展解决就业、缴纳税收、核实银行信贷记录、守法经营等情况调查;通过走访涉案企业、当地党委政府及周边群众、涉案企业主管部门,综合考量涉案人员社会评价;案件处置时,充分考虑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和被害人或其亲属的处理意愿。案件办理后还对涉案企业跟踪回访,关注其发展,为民企发展持续“把脉问诊”,用贴心、暖心的法治服务,打好检察组合拳,优化了营商环境,做实做细了对涉案民营企业的保护。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