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让家庭更有爱
2021-12-24 08:45:00  来源:检察日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取得非常好的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家庭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我在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家长是合格的,他们言传身教,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要同时看到,一些极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暴露出的家长监护不到位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结合多年教育工作经验和调研情况,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监护人职责。

  第一,强化对监护人的社会评价。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父母为其撑起一片天。我在调研中发现,因为父母离异或意外事故失去双亲,有些孩子心里没有安全感,在学校被欺负不敢吭声,有的孩子则被引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生活中,还有些家长则过于溺爱孩子,对于孩子的一些小错误过分纵容,让孩子以为犯了错总会有家长帮他们“摆平”,做起事儿不计后果,无法无天,有的便闯下大祸。对此,我建议,在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此时建议社会组织及时介入,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与未成年人切实的帮助。街道办、妇联等机构可以对父母监护的情况进行评价,对疏于管教孩子的父母进行教育、劝导等;对于监护人出现严重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行为或者直接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相关组织要及时发现,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从某种意义上讲,父母是否尽到了对孩子的教育管理责任,应该成为社会对父母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

  第二,提高责任成本。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管教职责。但是很多孩子,甚至家长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总认为“小孩子犯错不用承担责任”。一个成年人若因为没有教育好孩子,会在其就业、评优晋升、交通出行、信用评价等方面受到影响,他必然就会高度重视教育孩子的问题,在日常抓好孩子的教育,及时引导,而不敢再存有侥幸心理。

  第三,更新家庭教育理念。对第一次当家长的人来说,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是茫然无措的。要么“含在嘴里怕化了”,要么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发现很多家长从长辈那里习得的教育观念比较落后。为此,我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好家长与孩子的亲子同步教育,教育等相关部门每年应当定期对家长进行必要的相关知识“充电”,课时安排、学习目的、培训效果等形成制度化、考核化、常态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于孩子的教育,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首要大事。我认为通过学习的提升,共同找出孩子成长过程的“短板”“痛点”,让孩子们在爱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