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3月19日,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收到一个快递。“怎么还有快递寄给我们部门?”侦监部干警边说边拆开了包裹。一封感谢信、两张婚礼照片和三包喜糖。看到这些,再看看寄件人名字,检察官会心地笑了。原来是他!
寄快递的人叫张明,几年前他和相爱多年的女友一起在上海打工。但不高的薪水只够维持生计,他想尽快挣钱,给女友一个梦幻的婚礼和幸福的未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找到赚钱的“路子”。去年10月,张明在QQ群里了解到可以通过贩卖车辆档案信息挣钱,经过研究摸索,慢慢掌握了这门“歪活”。即通过向“上家”购买车辆档案信息后,再以每条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客户,从中赚取每条3元至5元的利润。
短短两个月时间,张明通过贩卖公民信息获利1万余元。正当他谋划着再好好挣一笔回家结婚时,警方在当年12月14日晚找上了门,张明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并于今年1月提请龙泉市检察院逮捕。该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提审张明时,距离他计划中的婚礼只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面对检察官,张明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并后悔莫及,表示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铸成大错,如今已经深刻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恳求检察官能让他回家结完婚再接受审判。说着,说着,张明当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面对张明的恳求,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没有简单的一捕了之,而是本着“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认真审阅案卷材料、核实相关证据。在此基础上,办案检察官认为张明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而且该案有关证据已基本收集到位,对他不批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1月19日,龙泉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天,他被取保候审。2月11日,回到老家的张明和女友如期举行了婚礼。
愿望得以实现,张明想到了远在龙泉的检察官,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他在感谢信中写到:龙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你们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能与女友如期举办婚礼;感谢你们的教导,让我认识到犯下的错误,我会积极配合办案,并一定会认真悔改,努力工作,不辜负你们对我的信任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