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风景秀丽、游人如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昌市铜鼓岭南侧海岸,在半年前,其中充斥的绿色漂浮物却让人望而却步。现如今,海水恢复湛蓝,重新迎来一批批的游客。这与文昌市检察院开展的“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密切相关。
2017年年底,文昌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污染海岸的漂浮物之后,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在自然保护区铜鼓岭石头公园西南一带近海陆域上分布着10余家养殖场。养殖场周边安装了许多蓝色塑料管道,一边从海里抽水养殖,一边将养殖废水排到周边的沙滩上汇入海中。长时间的养殖废水冲刷,沙滩上形成一道道沟壑,海岸边漂浮着大量类似绿藻的漂浮物。检察官向周边渔民了解,得知这些藻类漂浮物由来已久,检察机关及时委托鉴定部门对近海岸海水进行水质鉴定。专业人员鉴定后认为,养殖废水直排入海,养殖区活性磷酸盐含量高,在海水交换不畅通时造成海域水体富营养化,使藻类迅速滋生。这种藻类虽对人体无大的危害,但大面积爆发,会导致水生生物缺氧死亡,严重时会造成渔业资源较大损害。
为防止海水质量进一步恶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文昌市检察院对铜鼓岭的周边海域多次进行深入调查。经查,养殖经营的业主既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测评,也没有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或离岸排放。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第26条第2款“在海洋自然保护区、滨海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已建的排污口,应当将排污口深海设置,实行离案排放”之规定。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今年1月,文昌市检察院发挥生态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向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从污水排放、土地利用及环境评价等方面对铜鼓岭海洋保护区内的近海养殖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并对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处罚。
接到检察建议后,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区域的10余家养殖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和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对区域海岸线重新作出建设规划,有效制止了海水养殖对近海海域的环境污染,污染海岸的漂浮物从此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