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记者从九龙坡区检察院获悉,2017年以来,该院办理多起离婚纠纷中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此类案件多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感情不和婚姻形同虚设或有离婚打算,其中一方制造虚假债务关系侵害另一方权利,在庭审中多表现为送达瑕疵、缺席审判等。”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2017年5月,蒋女士向该院申诉称,其取钱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银行告知她是因为法院执行时冻结了其银行卡。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2016年9月3日,某法院对蒋女士丈夫陈某涉及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结案,认定涉案借款为蒋女士和陈某的共同债务,蒋女士对借款本金39.9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随着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该生效调解书存在诸多疑点。首先,蒋女士并未委托任何人代为诉讼,甚至对该案毫不知情,不仅调解书中蒋女士的身份证号码错误,而且卷宗中授权书上蒋女士签字也系伪造。在调查中,代理律师承认冒用蒋女士名义签署委托书参加诉讼。其次,蒋女士与丈夫为再婚,夫妻双方各自有子女,因感情问题分居十多年,至今未共同生活。仅因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悖法律规定。此外,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对债务是否真实存在并未调查核实,既无借条也无借款依据,且蒋女士丈夫对外还有大额工程款纠纷,不排除有虚假诉讼可能。
2017年5月19日,该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针对代理律师制作虚假授权委托书的行为向区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7月11日,法院裁定撤销原调解,允许原告撤回起诉。
“在离婚纠纷中,蓄意制造虚假证据,并提起虚假诉讼,损害了司法权威。”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离婚纠纷中的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