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谈”
2018-05-14 10:35:00  来源:检察日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顾某在银行ATM机上准备取钱时,发现被害人秦某取款后遗忘在ATM机内的银行卡,顾某继续操作,取款5000元后将银行卡取出后丢弃。顾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日前,围绕顾某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侵占罪还是盗窃罪,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侦监业务“三人谈”活动。该院青年干警陈诚将讨论话题推出后,吸引了干警们踊跃参与讨论。

  “本案不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应以在ATM机上使用信用卡时是否输入密码作为区分点。如果行为人使用拾得的信用卡并输入密码取款,按司法解释规定,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但如果行为人继续使用他人遗忘在ATM机内的信用卡,并未输入密码,直接取款的行为,则应以盗窃罪定罪量刑。本案中,顾某继续使用他人已经输入了密码但遗忘在ATM中的信用卡,符合典型盗窃行为的基本特征。”一名干警说道。

  “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真实案例和办案流程,开展互动交流,侦监业务‘三人谈’让我熟悉了相关法律规定、最新理论成果和办案流程,拓宽了我看问题的角度,增长了不少知识。”刚入院不久的侦监干警李凯华说。

  “每月开展一期,每期分三个部分,分别由三名干警作为主题发言人,其他干警就发言内容进行提问、互动,分管副检察长全程参与,就发言内容进行形式到内容、从表达到思维,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点评和总结。”据该院侦监科负责人冯晚书介绍,2014年7月11日,该院启动了第一期侦监业务“三人谈”岗位练兵活动。练兵项目涉及五项内容:一是对办案过程中证据有分歧、定性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探讨,提升办案质量,对处理同类案件提供有益参考;二是围绕检察干警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学术论文等成果进行交流总结,提升干警个人理论调研能力;三是围绕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等工作进行归纳分析,提升检察干警的监督能力;四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检察工作新理论、新问题等进行学习研讨;五是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检察官传授工作经验,剖析典型案件,探讨工作方法。

  冯晚书表示,侦监业务“三人谈”旨在引导干警提高侦监干警的审查证据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监督纠正违法能力、文书制作和案件汇报能力、释法说理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能力、参与社会管理能力,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编辑:许洪峰